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第二類)實施細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依據《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教督〔2021〕1号)、《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蘇教高函〔2022〕2号)等文件精神及要求,為保障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第二類)的高質量實施,特制定《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第二類)實施細則》(以下簡稱《細則》)。
第二條 本《細則》用于指導全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第二類)工作的開展,各參與主體應嚴格按照《細則》要求開展工作。
第三條 第二類審核評估針對高校的辦學定位和辦學曆史不同,具體分為三種:一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重點以學術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博士學位授予高校(含博士特需項目高校)可申請參加。二是适用于已參加過上輪審核評估,重點以應用型人才培養為主要方向的普通本科高校。原則上,非博士授權單位的省内普通本科院校可申請參加。三是适用于已通過合格評估5年以上,首次參加審核評估、本科辦學曆史較短的地方普通本科高校。
第二章 評估程序
第四條 審核評估程序包括評估申請、學校自評、專家評審、反饋結論、限期整改和督導複查六個部分。其中,專家評審分為線上評估與入校評估兩個相互銜接的階段。
第三章組織體系
第五條 江蘇省審核評估(第二類)的參與主體包括省教育廳、省教育評估院、參評高校、審核評估專家委員會、審核評估專家組(審核評估專家、秘書)等。
第六條各參與主體的工作職責
1.省教育廳。接受教育部的指導與監督,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和要求,結合實際,制定江蘇審核評估實施方案和總體規劃;全面統籌協調,指導監督省屬高校審核評估的實施。
2.省教育評估院。具體組織實施省屬高校審核評估(第二類)工作。制定評估實施細則;會同省教育廳職能處室,開展參評高校評估培訓;配合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組織推薦專家和秘書,并組織開展培訓;組建評估專家組,組織專家組對參評高校開展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提供參評高校近3年專業評估、師範專業認證、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與評優等方面的綜合信息;做好評估的過程監管,對評估的紀律和質量負責;開展評估成效調查研究與分析,開展專家組成員評價,向省教育廳提交年度評估質量報告;保障評估經費落實。
3.參評高校。依據審核評估程序,認真做好審核評估申請工作;務實高效組織自評自建工作;認真準備評估材料,對審核評估材料的真實性負責;配合專家組做好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工作;紮實做好審核評估整改工作;客觀公正地對審核評估專家組進行工作評價。
4.審核評估專家委員會。審議《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監督評估工作的規範性、公正性,受理有關申訴。專家委員會秘書處設在省教育評估院。
5.審核評估專家組。依據審核評估實施方案和細則要求,對參評高校進行審核評估(包括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完成各項評估任務,形成《專家組線上評估問題彙總表》《專家組入校問題核查表》《專家組入校評估方案》《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等材料。嚴格執行“五不”評估紀律,遵守專家行為規範。
第四章 評估申請
第七條 省教育廳發布審核評估申請通知,省内普通高校依據通知要求,向教育廳提出參加審核評估的申請,并自主選擇評估類型方案和評估時間。在此基礎上,省教育廳制定《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規劃》,并報教育部備案。學校如需調整評估類型或參評時間,應提前半年向省教育廳提交申請。省教育廳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規劃》和相關調整情況,于每年年初發布參加本年度審核評估的學校名單和具體參評時間。省教育評估院依據審核評估規程,對相應高校組織開展審核評估。
第五章學校自評自建
第八條 自評自建期規定參評高校在評估申請被受理後,即進入自評自建階段。原則上,自評自建時間不少于6個月。
第九條 自評自建期基本要求
1.結合實際,對标自評。參評高校依據自主選擇的評估類型,對照評估标準,結合本校辦學實際開展自評自建工作。
2.加強學習,掌握要求。參評高校的領導班子要重視評估工作對改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的重要意義。認真、深入、細緻地研讀評估相關政策文件,理解其内涵和要求。對照文件要求,全面梳理、總結學校的教育教學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切實可行的措施和辦法,不斷凝聚共識、改進工作、提高質量。
參評高校應參加教育部或省教育廳組織的評估培訓。原則上學校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分管教學和教育教學評估的校領導,相關院系負責同志,教務、質評等職能部門負責同志均須參加。
3.強化管理,注重方法。要強化頂層設計,将評建工作的組織機構與學校内部質量保障體系的構建相結合,充分依托校内常設的質量保障機構和相關部門。學校的評建組織應由兩個層面構成:一是評建工作領導小組,由學校主要負責同志任組長,負責學校評建工作的統籌領導、決策部署;二是評建工作辦公室或常設的質量保障機構,具體開展評建工作的計劃、組織、指導、協調、監督、研究、材料彙總與審查等工作。
第十條 自評材料提交與基本要求
1.材料提交參評高校完成自評自建後,依據自主選擇的評估類型在“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線上評估材料,包括《自評報告》及其支撐材料、《本科教學質量報告》《本科教學狀态數據分析報告》、有關基礎材料清單等。材料提交的截止時間為線上評估開始前1周。
《在校生學習體驗調查報告》《教師教學體驗調查報告》《本科生就業數據分析報告》《本科畢業生跟蹤調查報告》《用人單位跟蹤調查報告》由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根據問卷調查結果自動生成并提交“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參評高校應配合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開展問卷調查,嚴格按照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積極參與,認真填寫有關問卷。在校生、教師、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等信息應真實、準确。
《專業評估與專業認證情況報告》《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結果與優秀認定情況報告》由省教育評估院根據參評高校近3年專業評估、師範專業認證、畢業論文(設計)抽檢與評優等情況撰寫,并通過“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提交。
2.基本要求
(1)《自評報告》。參評高校應在做好自評自建的基礎上,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指标體系》二級指标及其審核重點,聚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科學規範完成《自評報告》。《自評報告》應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具體,不回避問題、不隐瞞事實、不弄虛作假、不誇大成績。《自評報告》總字數控制在4萬字以内(不含附錄),其中存在的問題、原因分析以及改進措施不少于自評結果部分的三分之一。《自評報告》中的數據應與《本科教學狀态數據分析報告》的數據一緻。如果由于數據采集的時間節點不同等原因而導緻數據不一緻,須附補充說明。《自評報告》應在校園網上公示1周。
(2)《自評報告》的支撐材料。包括管理文件、教育教學過程資料、合作協議、有關記錄性材料及其他佐證材料等。學校提供的支撐材料應真實可信,其總目錄或索引附在《自評報告》後,便于專家審讀《自評報告》時查閱。
(3)《本科教學質量報告》。參評高校應将近3年的《本科教學質量報告》一并提交。
(4)《本科教學狀态數據分析報告》。參評高校應按要求在“高等教育質量監測國家數據平台”填報數據,數據須準确,填報須規範。《本科教學狀态數據分析報告》應使用由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統一提供的原始版本,如有修改,須附情況說明。
(5)教學檔案。教學檔案是學校在日常教學活動中形成的材料,如試卷及試卷分析報告、畢業論文(設計)及成績清單、學校開展自我評估形成的材料等。學校無須對教學檔案做特定的整理,應保持其原始性,并存放于制度規定的地方,以備專家組調閱。嚴禁突擊整理和弄虛作假。
(6)引導性材料。學校應為入校評估專家準備引導性材料。主要分為兩類:一類是學校各類職能部門、教學機構、實驗實習實訓基地、就業單位等的目錄及所在位置;另一類是學校教學活動安排和人員目錄,如校曆、入校評估當周課程表、教師名單、學生名單、人才培養方案等。引導性材料應以準确、全面、方便為準則,存放在每位入校評估專家和秘書的房間内。
第六章評估專家組
第十一條 專家組組建
1.專家來源。專家來源統一為全國審核評估專家庫。
2.專家組成員人數。線上評估專家人數一般為15人(其中組長1人、副組長1人),另設秘書3人。原則上,外省(區、市)專家人數不少于10人,專家組組長一般由外省(區、市)專家擔任。入校評估專家組成員原則上從線上評估專家中産生(應包括專家組組長和副組長),入校評估專家人數一般為7人,另設秘書2人。根據教育部統一要求,可視工作需要增加青年專家、學生觀察員、助理專家等人員,每個專家組增加的人數不超過5人。
3.專家資格。專家組成員原則上應已接受過教育部教育質量評估中心或省教育評估院組織的評估培訓,熟悉審核評估相關的政策文件,能準确把握審核評估的新變化和重點要求。能牢固樹立評估工作“學習、責任、服務、廉潔”四個意識,确保不受幹擾、公平公正做好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工作。
4.專家組組建程序。根據審核評估“質量共同體”評估理念,審核評估專家組名單的确定采用“四步遴選法”。第一步,參評高校推薦5至8位專家,其中省内專家不超過2位。第二步,省教育評估院根據學校發展定位和專業特色,在學校推薦的專家名單基礎上遴選、補充形成15至30人的專家建議名單。第三步,廳領導、廳職能處室審定建議名單。第四步,省教育評估院根據審定後的建議名單開展專家約請。
5.專家組組建原則
(1)學科專業結構合理。專家組成員所在的學科專業領域應與參評高校相适應,應能涵蓋參評高校主幹專業、特色學科,同時兼顧德育、體育、美育領域。
(2)職務結構合理。專家組成員中校級領導一般為7至10人,職能部門負責同志一般為2至4人,二級學院領導一般為2至4人,一線教師、行業專家一般為1至2人。
(3)原則上,來自高校的專家,其所在學校的辦學層次和辦學水平應不低于參評高校。
(4)專家組成員應符合回避制度要求。本人、配偶、直系親屬現任職或受聘于參評院校、曾任職或受聘于參評院校、曾就讀于參評院校,以及其他有違公正原則的情形,應當回避。
第十二條 專家組工作内容和要求
線上評估專家組利用信息技術,開展線上考察:主要包括線上材料調閱、線上訪談座談、線上聽課看課。入校評估專家組主要針對線上評估形成的“問題清單”開展進校考察,重點對線上評估提出的“存疑問題”進行印證。線上評估要求做全做深,為入校評估打好基礎;入校評估在線上評估的基礎上,要求做準做實,強調問題導向。線上評估一般在3周内完成(如确有需要,可适當延長評估時間),入校評估一般在3天内完成。
1.專家組組長。組織并帶領全組人員完成評估任務,嚴格落實評估紀律要求:主持召開各類專家組内部會議;形成《專家組線上評估問題彙總表》《專家組入校問題核查表》《專家組入校評估方案》《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含問題清單)。專家組副組長協助組長完成以上工作。
2.評估專家。在組長領導下對參評高校開展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工作。形成《專家個人線上評估意見》《專家個人入校問題核查表》,形成個人考察意見。
3.專家組秘書。在專家組組長的領導和省教育評估院指導下,對本組評估工作進行統籌協調、質量把控、過程監控、紀律監督,保證評估工作的客觀、公正、規範、有序。做好專家組與參評高校之間的溝通和服務工作。對評估工作資料進行歸檔,并及時提交省教育評估院。
第十三條 對專家組的評價
入校評估結束後,省教育評估院将組織開展“專家組工作評價問卷調查”。問卷對象包括三類人群:專家組成員,學校人員(含校領導、中層幹部、一線師生等),省教育評估院項目組人員。問卷内容主要是對專家的專業知識水平、工作責任心和執行力、團隊協作與溝通能力、發現問題能力、提供建設性建議的能力、評價的客觀公正性、評估紀律執行情況等進行打分。相關評價結果将錄入“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作為後續專家遴選和使用的重要參考。
第七章線上評估
第十四條 線上評估主要環節和任務
1.專家工作培訓會。線上評估前,由省教育評估院組織召開專家工作培訓會。參會人員為線上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參評學校分管教學和教育教學評估的校領導,教務、質評等部門負責同志等。會議内容包括集中學習國家方案和江蘇方案、研讀評估标準、明晰評估任務、明确評估紀律等。
2.線上評估預備會。培訓會後,專家組組長組織召開專家組線上評估預備會。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參會人員為線上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省教育評估院項目組人員等。會議内容包括明确審核評估要求、商議确定線上評估工作方案、協調任務安排及專家組内部分工、做好專家組的評前準備。會後,每位專家形成個人考察計劃,并在“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中進行任務勾選。專家組秘書整理彙總後,通知學校。
3.審核評估啟動會。線上評估預備會後,省教育評估院會同參評高校組織召開審核評估啟動會。主會場設在學校,學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等在主會場參會。線上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省教育評估院負責同志等在線參會。
會議分為兩個階段。第一階段由省教育評估院主持,主要程序包括學校領導介紹學校的基本情況;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講話。第二階段由專家組組長主持,主要程序包括專家組組長簡要介紹評估任務和工作安排;學校就自評報告進行補充說明。
4.評估材料研讀。專家應本着客觀、公正、負責的态度,依照審核指标和審核重點,認真研讀參評高校的有關評估材料。研讀材料包括:1個《自評報告》(含支撐材料);3個教學報告,即《本科教學狀态數據分析報告》《在校生學習體驗調查報告》《教師教學體驗調查報告》;3個就業報告,即《本科生就業數據分析報告》《本科畢業生跟蹤調查報告》《用人單位跟蹤調查報告》;2個評估情況報告,即《專業評估與專業認證情況報告》《本科畢業論文(設計)抽檢結果與優秀認定情況報告》(簡稱“1+3+3+2”報告)等。研讀材料既要堅持問題導向,注意發現問題并分析原因,又要堅持發展導向,觀察數據變化,發現和凝練相關工作的特色和經驗。
根據需要,專家可以向學校補充調閱相關材料,如人才培養方案、課程大綱、課程試卷、課程評價總結材料、畢業論文(設計)等。專家組秘書彙總後形成調閱材料清單,統一向參評高校提出補充調閱需求。
5.在線訪談座談。專家為做進一步的核準和驗證,應在線上評估期間安排在線訪談座談環節,每位專家線上訪談人數一般不少于6人次,訪談對象可以是校領導、中層幹部、專業帶頭人、一線師生(包括在校生和畢業生)等。專家組根據需要召開小型座談會不少于3個,參加座談會人數一般為10人左右。專家組應注意訪談座談對象的覆蓋面和代表性。其中校領導、關鍵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教務、财務、人事等)原則上全覆蓋。教師座談會和學生座談會必須召開。
6.線上聽課看課。專家将确定的線上聽課看課對象提交專家組秘書,由秘書提前與參評高校溝通。如果參評高校不具備線上聽課看課條件,專家組組長可根據需要,就近安排1—3名專家或學生觀察員分散入校聽課看課。原則上,每位專家聽課看課不少于2門次,專家組聽課看課不少于30門次。應兼顧不同學院、不同專業、不同年級、不同類型課程(公共基礎課,專業課和實踐課等)及不同年齡、不同職稱的任課教師。
7.線上評估意見撰寫。專家應認真撰寫《專家個人線上評估意見》,并于線上評估總結會召開前,通過“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提交評估意見。專家的線上評估意見應在全面審讀材料、全面考察學校本科教育教學情況的基礎上,獨立評判和撰寫,在問題清單中要說明問題來源。專家組秘書收集全部專家個人線上評估意見後進行彙總,對專家個人線上評估所提的各項問題進行初步梳理,提交給專家組組長。
8.線上評估總結會。線上評估結束前,專家組組長組織召開專家組線上評估總結會。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參會人員為線上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省教育評估院項目組人員等。會議内容包括讨論确定《專家組線上評估問題彙總表》,讨論學校的特色亮點,初步決定是否推薦為“本科教育教學示範案例”。
第八章入校評估第
十五條 入校評估主要環節與任務
1.制定入校評估方案。進校前,專家組組長應根據線上評估情況,制定《專家組入校評估方案》,内容包括入校評估時間、環節和重點考察内容等。《專家組入校評估方案》經與參評高校商榷,取得一緻意見後,提交省教育評估院。省教育評估院根據方案,與專家組組長共同确定入校專家和秘書人員,組建入校評估專家組。
2.召開入校評估預備會。入校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應提前1天抵達參評高校,并于當天下午或晚上召開入校評估預備會。預備會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入校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省教育評估院項目組人員等。會議内容包括明确入校評估任務和分工,确定入校評估日程安排。會後,專家根據任務和分工制定個人考察計劃,填寫《專家個人考察行程安排表》《專家個人入校問題核查表》。秘書整理彙總專家考察計劃,并通知學校。
3.召開入校評估說明會。入校評估第1天上午,專家組應組織召開入校評估說明會。會議由專家組副組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專家組組長、副組長,省教育評估院負責同志,學校黨政主要負責同志,分管教學和教育教學評估的校領導,教務、質評等職能部門負責同志。主要内容包括交流線上評估階段的主要意見,明确入校評估階段的主要任務與要求。時間一般在30分鐘以内。
4.開展考察活動
(1)集中考察:重點考察學校的圖書館、實驗室、實訓室(平台)、多媒體教室、數字化平台、運動場館等對人才培養的支撐情況。
(2)獨立走訪:專家根據需要對學校的教學單位、職能部門和校内外教學基地、用人單位進行走訪。查看各職能部門和院系對學校辦學定位、辦學理念和培養目标的落實情況及效果;查看科研院所和企業支持學校人才培養工作的情況,以及學校對社會資源的利用情況;查看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的實際評價,了解學校人才培養目标與社會需求的适應情況等。
(3)其他:對學校上一輪審核評估的整改情況進行核查;對線上評估存疑問題進行重點核查,完成線上評估無法開展或沒有進行的環節(如聽課觀課、訪談座談或材料調閱等)。若為首次參加審核評估的高校,應将辦學條件列入重點考察内容。為體現服務學校發展的宗旨,入校評估方案中沒有列入的考察内容,若參評高校确有需要,在評估時間許可的情況下可酌情安排。由專家組組長與省教育評估院商議确定後執行。
5.召開入校評估總結會。入校評估第2天晚上,專家組召開入校評估總結會。會議由專家組組長主持,參會人員為入校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省教育評估院項目組人員等。會議内容為:交流考察情況,對線上評估存疑的問題給出明确判定意見;形成學校上一輪審核評估的整改情況核查意見;安排專人撰寫《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确定是否推薦參評學校為“本科教育教學示範案例”,如推薦,須指定材料撰稿人;議定評估意見交流會專家組及專家個人發言要點。
6.召開專家意見交流會。入校評估第3天下午,召開專家意見交流會。會議由專家組組長或專家組組長指定的人員主持。參會人員為入校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學校領導、職能部門負責同志、教師代表、學生代表;省教育廳有關負責同志、省教育評估院負責同志等。會議内容包括專家組組長代表專家組交流線上和入校評估整體考察意見,專家個人就分工指标交流個人考察意見,參評高校作表态性發言,廳領導講話。意見交流會堅持問題導向,專家個人隻交流發現的問題與建議,其他内容不作交流。每位專家個人交流時間一般不超過8分鐘。
7.提交《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入校評估結束後,入校專家應于離校後1周内在“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專家個人入校問題核查表》。專家組組長綜合線上評估和入校評估情況,形成寫實性《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應征求線上和入校評估專家組全體成員意見,經全體專家确認後,于入校評估結束後2周内在“教育部審核評估管理信息系統”中提交。《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應包括“學校總體情況”“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與建設舉措及成效”“主要問題及改進建議”“問題清單”等四部分内容。總字數應在5000字以内(不含問題清單),其中“學校總體情況”在800字以内,“本科教育教學改革與建設舉措及成效”在2000字以内,“主要問題及改進建議”不少于2000字。
第九章評估反饋
第十六條 審核評估專家委員會會議一般每年召開一次,會議時間為當年底或次年年初,會議主要内容有三項。一是聽取省教育評估院關于審核評估組織實施情況的年度報告。二是審議當年參評學校的《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含問題清單)。重點審議報告的形式規範性和完整性,以及問題的針對性和改進建議的可操作性。如報告存在明顯問題,專家委員會可要求專家組對報告進行補充修改和完善,并再次提交。報告審議通過後作為評估結論提交省教育廳。三是對各校專家組工作進行評價。
第十七條 省教育廳按照《江蘇省普通高等學校本科教育教學審核評估實施方案(2021—2025年)》有關要求,将《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向參評高校反饋,并在一定範圍内公開。
第十八條 參評高校若有教育教學示範案例入選教育部本科教育教學示範案例庫,省教育廳将在相關項目評優評獎、建設專項及财政專項資助等方面給予支持,同時在當年度的高質量綜合考核特色項目認定時給予充分考慮。
第十章 限期整改與督導複查
第十九條 限期整改及要求
1.參評高校應成立由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擔任組長的整改工作領導小組,依據《自評報告》和《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含問題清單),以問題為導向,全面排查本科教育教學薄弱環節及存在問題,提出針對性解決舉措。
2.參評高校應在收到《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30日内,制定并向省教育廳提交《審核評估整改方案》。《審核評估整改方案》要以問題清單為主線,以整改措施為主體。整改方案中應包含整改問題台賬、整改任務分解、整改時間表、整改目标和預期成效、校内督查機制等内容。
3.參評高校原則上應在收到《專家組審核評估報告》2年内完成整改,并在此期間向省教育廳提交《審核評估中期自查報告》和《審核評估整改報告》。其中,《審核評估中期自查報告》是以問題清單為主線,以整改措施為主體,重點對審核評估提出的問題進行中期階段性回應,包括整改工作完成情況、整改工作主要舉措、整改工作取得的階段性成效、整改工作未完成的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整改工作計劃等。《審核評估整改報告》主要以審核評估整改方案為依據,重點對評估中發現的問題逐項描述整改情況,主要包括本科教育教學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整改工作總體安排情況、整改方案的落實情況、整改工作經驗和不足等。
第二十條 督導複查及問責措施
1.省教育評估院整理彙總參評高校的整改工作推進情況,開展評估成效監測分析,并向省教育廳提交報告。省教育廳會同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導委員會辦公室制定督導工作方案并組織開展整改情況督導。
2.根據《江蘇省教育督導條例》《江蘇省教育督導問責實施細則》,省教育廳對于評估整改落實不力、關鍵辦學指标評估後下滑的高校,采取約談高校負責同志、減少招生計劃、限制教育教學改革與建設項目申報、限制新增本科專業備案和公開曝光等問責措施。
第十一章 附則
第二十一條 本《細則》由省教育廳負責解釋。
第二十二條 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此前發布的有關規定,凡與本《細則》不一緻的,以本《細則》為準。